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愿景與行動》《“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和《關于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指導意見》,切實做好“一帶一路”建設中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近日環境保護部發布了《“一帶一路”生態環境保護合作規劃》。全文如下:
“一帶一路”生態環境保護合作規劃
2017年5月
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以下簡稱“一帶一路”)倡議旨在促進沿線各國經濟繁榮與區域經濟合作,加強不同文明交流互鑒,促進世界和平發展。自“一帶一路”倡議提出以來,“一帶一路”建設進展迅速,一批重大工程和國際產能合作項目落地。在生態環保合作領域,中國積極與沿線國家深化多雙邊對話、交流與合作,強化生態環境信息支撐服務,推動環境標準、技術和產業合作,取得積極進展和良好成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愿景與行動》(以下簡稱《愿景與行動》)、《“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和《關于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指導意見》,加強生態環保合作,發揮生態環保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的服務、支撐和保障作用,共建綠色“一帶一路”,環境保護部編制《“一帶一路”生態環境保護合作規劃》。
一、重要意義
(一)生態環保合作是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根本要求
中國高度重視綠色“一帶一路”建設。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多次強調,要踐行綠色發展理念,著力深化環保合作,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攜手打造綠色絲綢之路。《愿景與行動》提出,在投資貿易中突出生態文明理念,加強生態環境、生物多樣性和應對氣候變化合作。推進生態環保合作是踐行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理念、提升“一帶一路”建設綠色化水平、推動實現可持續發展和共同繁榮的根本要求。
(二)生態環保合作是實現區域經濟綠色轉型的重要途徑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多為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普遍面臨工業化和城鎮化帶來的環境污染、生態退化等多重挑戰,加快轉型、推動綠色發展的呼聲不斷增強。中國和一些沿線國家積極探索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模式,大力發展綠色經濟,取得了一些成功經驗。開展生態環保合作有利于促進沿線國家生態環境保護能力建設,推動沿線國家跨越傳統發展路徑,處理好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關系,最大限度減少生態環境影響,是實現區域經濟綠色轉型的重要途徑。
(三)生態環保合作是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重要舉措
綠色發展已成為世界各國發展的共識,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旨在共同提高全人類福祉,明確提出綠色發展與生態環保的具體目標,為未來十幾年世界各國可持續發展和國際發展合作指引方向。“一帶一路”生態環保合作將有力促進沿線國家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環境目標。
二、總體要求
(一)合作思路
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秉持和平合作、開放包容、互學互鑒、互利共贏的絲綢之路精神,堅持共商、共建、共享,以促進共同發展、實現共同繁榮為導向,有力有序有效地將綠色發展要求全面融入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中,構建多元主體參與的生態環保合作格局,提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生態環保合作水平,為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環境目標作出貢獻。
(二)基本原則
理念先行,綠色引領。以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理念引領“一帶一路”建設,切實推進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和民心相通的綠色化進程,提高綠色競爭力。
共商共建,互利共贏。充分尊重沿線國家發展需求,加強戰略對接和政策溝通,推動達成生態環境保護共識,共同參與生態環保合作,打造利益共同體、責任共同體和命運共同體,促進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雙贏。
政府引導,多元參與。完善政策支撐,搭建合作平臺,落實企業環境治理主體責任,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發揮市場作用,形成政府引導、企業承擔、社會參與的生態環保合作網絡。
統籌推進,示范帶動。加強統一部署,選擇重點地區和行業,穩步有序推進,及時總結經驗和成效,以點帶面、形成輻射效應,提升生態環保合作水平。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推進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理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夯實生態環保合作基礎,形成生態環保合作良好格局。以六大經濟走廊為合作重點,進一步完善生態環保合作平臺建設,提高人員交流水平;制定落實一系列生態環保合作支持政策,加強生態環保信息支撐;在鐵路、電力等重點領域樹立一批優質產能綠色品牌;一批綠色金融工具應用于投資貿易項目,資金呈現向環境友好型產業流動趨勢;建成一批環保產業合作示范基地、環境技術交流與轉移基地、技術示范推廣基地和科技園區等國際環境產業合作平臺。
到2030年,推動實現2030可持續發展議程環境目標,深化生態環保合作領域,全面提升生態環保合作水平。深入拓展在環境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生態環保科技創新等重點領域合作,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惠及沿線國家,生態環保服務、支撐、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共建綠色、繁榮與友誼的“一帶一路”。
三、突出生態文明理念,加強生態環保政策溝通
(一)分享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的理念與實踐
傳播生態文明理念。充分利用現有多雙邊合作機制,深化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理念、法律法規、政策、標準、技術等領域的對話和交流,推動共同制定實施雙邊、多邊、次區域和區域生態環保戰略與行動計劃。
分享綠色發展實踐經驗。歸納總結沿線國家和地區綠色發展的實踐經驗,呼應綠色發展需求,推廣環境友好型技術和產品,推動將生態環保作為沿線國家綠色轉型新引擎。
(二)構建生態環保合作平臺
加強生態環保合作機制和平臺建設。開展政府間高層對話,充分利用中國-東盟、上海合作組織、瀾滄江-湄公河、歐亞經濟論壇、中非合作論壇、中阿合作論壇、亞信等合作機制,強化區域生態環保交流,擴大與相關國際組織和機構的合作,倡議成立“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聯盟,建設政府、企業、智庫、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多元合作平臺。
推進環保信息共享服務平臺建設。合作建設“一帶一路”生態環保大數據服務平臺,加強生態環境信息共享,提升生態環境
風險評估與防范的咨詢服務能力,推動生態環保信息產品、技術和服務合作,為綠色“一帶一路”建設提供綜合環保信息支持與保障。
(三)推動環保社會組織和智庫交流與合作
推動環保社會組織交流合作。積極為環保社會組織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搭建平臺并提供政策指導。支持環保社會組織與沿線國家相關機構建立合作伙伴關系,聯合開展公益服務、合作研究、交流訪問、科技合作、論壇展會等多種形式的民間交往。
加強生態環保智庫交流合作。構建生態環保合作智力支撐體系,提高智庫在戰略制定、政策對接、投資咨詢服務等方面的參與度。推進國內和國際智庫、智庫與政府部門、智庫與企業以及智庫與環保社會組織之間的生態環保合作,推動科研機構、智庫聯合構建科學研究和技術研發平臺。
四、遵守法律法規,促進國際產能合作與基礎設施建設的綠色化
(一)發揮企業環境治理主體作用
強化企業行為綠色指引。落實環境保護部、外交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共同印發的《關于推進綠色“一帶一路”建設的指導意見》,落實商務部、環境保護部共同發布的《對外投資合作環境保護指南》以及19家重點企業聯合發布的《履行企業環保責任,共建綠色“一帶一路”倡議》,推動企業自覺遵守當地環保法規和標準規范,履行企業環境責任。推動有關行業協會和商會建立企業海外投資生態環境行為準則。
鼓勵企業加強自身環境管理。引導企業開發使用低碳、節能、環保的材料與技術工藝,推進循環利用,減少在生產、服務和產品使用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在鐵路、電力、汽車、通信、新能源、鋼鐵等行業,樹立優質產能綠色品牌。指導企業根據當地要求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風險防范工作,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采取就地、就近保護措施,做好生態恢復。
推動企業環保信息公開。鼓勵企業借助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定期發布年度環境報告,公布企業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計劃、措施和環境績效等。倡導企業就環境保護事宜及時與利益相關方溝通,形成和諧的社會氛圍。
(二)推動綠色基礎設施建設
推動基礎設施綠色低碳化建設和運營管理。落實基礎設施建設標準規范的生態環保要求,推廣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綠色能源等行業的環保標準和實踐,提升基礎設施運營、管理和維護過程中的綠色化、低碳化水平。
強化產業園區的環境管理。以企業集聚化發展、產業生態鏈接、服務平臺建設為重點,共同推進生態產業園區建設。加強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推進產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與循環再利用及示范。發展園區生態環保信息、技術、商貿等公共服務平臺。
五、推動可持續生產與消費,發展綠色貿易
(一)促進環境產品與服務貿易便利化
加強進出口貿易環境管理。開展以環境保護優化貿易投資相關研究,探討將環境章節納入我國與“一帶一路”沿線重點國家
自貿協定的可行性。推動聯合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越境轉移。推動降低或取消重污染行業產品的出口退稅,適度提高貿易量較大的“兩高一資”行業環境標準。
擴大環境產品和服務進出口。分享環境產品和服務合作的成功實踐,推動提高環境服務市場開放水平,鼓勵擴大大氣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危險廢物管理及處置等環境產品和服務進出口。探索促進環境產品和服務貿易便利化的方式。
推動環境標志產品進入政府采購。開展環境標志交流合作項目,分享建立環境標志認證體系的經驗。推動沿線各國政府采購清單納入更多環境標志產品。探索建立環境標志產品互認機制,鼓勵沿線國家環境標志機構簽署互認合作協議。
(二)加強綠色供應鏈管理
建立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開展綠色供應鏈管理試點示范,制定綠色供應鏈環境管理政策工具,從生產、流通、消費的全產業鏈角度推動綠色發展。開展供應鏈各環節綠色標準認證,推動綠色供應鏈績效評價,探索建立綠色供應鏈績效評價體系。
加強綠色供應鏈國際合作。積極推進綠色供應鏈合作網絡建設,支持綠色生產、綠色采購和綠色消費,在國際貿易中推行綠色供應鏈管理。推動建立綠色供應鏈合作示范基地。加強沿線國家綠色供應鏈建設工作的交流和宣傳,鼓勵發布政府間綠色供應鏈合作倡議。鼓勵行業協會、國際商會等組織開展宣傳和推廣。
六、加大支撐力度,推動綠色資金融通
促進綠色金融政策制定。開展沿線國家綠色投融資需求研究,
研究制定綠色投融資指南。以綠色項目識別與篩選、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等為重點,探索制定綠色投融資的管理標準。
探索設立“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基金。推動設立專門的資源開發和環境保護基金,重點支持沿線國家生態環保基礎設施、能力建設和綠色產業發展項目。
引導投資決策綠色化。分享綠色金融領域的實踐經驗,在“一帶一路”和其他對外投資項目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提高環境信息披露水平,使用綠色債券等綠色融資工具籌集資金,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并使用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等工具開展環境風險管理。
七、開展生態環保項目和活動,促進民心相通
(一)加強生態環保重點領域合作
深化環境污染治理合作。加強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固體廢物環境管理、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等合作,實施一批各方共同參與、共同受益的環境污染治理項目。
推進生態保護合作。建立生物多樣性數據庫和信息共享平臺,積極開展東南亞、南亞、青藏高原等生物多樣性保護廊道建設示范項目,推動中國-東盟生態友好城市伙伴關系建設。
加強核與輻射安全合作。分享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的良好實踐,積極參與國際核安全體系建設。深入參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經合組織核能署等國際組織的各類活動。推動建立核與輻射安全國際合作交流平臺,幫助有需要的國家提升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
加強生態環保科技創新合作。積極開展生態環保領域的科技
合作與交流,提升科技支撐能力。充分發揮環保組織的作用,推動環保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推廣應用。
推進環境公約履約合作。推進相關國家在“一帶一路”建設中履行《生物多樣性公約》《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等多邊環境協定,構建環境公約履約合作機制,推動履約技術交流與南南合作。
(二)加大綠色示范項目的支持力度
推動綠色對外援助。以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環保技術與產業以及可持續生產與消費等領域為重點,探索制定綠色對外援助戰略與行動計劃。推動將生態環保合作作為南南合作基金等資金機制支持的重要內容,優先在環保政策、法律制度、人才交流、示范項目等方面開展綠色對外援助,提高環保領域對外援助的規模和水平。
實施綠色絲路使者計劃。深化完善綠色絲路使者計劃實施方案,以政策交流、能力建設、技術交流、產業合作為主要路線,加強沿線國家環境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才的互動與交流,提升沿線國家的環保能力,提高環保意識和環境管理水平。
開展環保產業技術合作園區及示范基地建設。以企業為主體,推動環保技術和產業合作,開展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環境污染防治和生態修復技術應用試點示范。引導優勢環保產業集群式發展,探索合作共建環保產業技術園區及示范基地的創新合作模式。
八、加強能力建設,發揮地方優勢
加強環保能力建設。充分發揮中國“一帶一路”沿線省(區、市)在“一帶一路”建設中區位優勢,編制地方“一帶一路”生
態環保合作規劃及實施方案。重點加強黑龍江、內蒙古、吉林、新疆、云南、廣西等邊境省區環境監管和治理能力建設,推動江蘇、廣東、陜西、福建等省份提升綠色發展水平;鼓勵各地積極參加多雙邊環保合作,推動建立省級、市級國際合作伙伴關系,積極創新合作模式,推動形成上下聯動、政企統籌、智庫支撐的良好局面。
推動環境技術和產業合作基地建設。在有條件的地方建立“一帶一路”環境技術創新和轉移基地,建設面向東盟、中亞、南亞、中東歐、阿拉伯、非洲等國家的環保技術和產業合作示范基地;推動和支持環保工業園區、循環經濟工業園區、主要工業行業、環保企業提升國際化水平,推動長江經濟帶、環渤海、珠三角、中原城市群等支持環保技術和產業合作項目落地,支撐綠色“一帶一路”建設。
九、重大項目
規劃涉及25個重點項目,包括政策溝通類6個,設施聯通類4個,貿易暢通類3個,資金融通類2個,民心相通類4個,能力建設類6個。
十、保障措施
強化組織協調。建立健全綜合協調機制,加強政府部門之間、中央和地方之間、政府和企業及公眾之間多層次、多渠道的溝通交流與良性互動,分工負責,統籌推進。
加強政策支持。堅持需求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進一步研究出臺一批有針對性政策措施,創新實踐方式,完善配套服務,提高對生態環保合作的支持力度。
落實資金保障。加大資金投入力度,保障規劃相關工作的資金落實,重點支持生態環保合作基地建設及開展相關示范工程和項目。
抓好跟蹤評估。切實推進規劃落實,對規劃確定的重點措施、工程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加強督促檢查,及時開展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適時提出調整規劃、完善措施的建議。(來源:中國一帶一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