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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與健康“十三五”規劃印發 構建污染物風險監測網絡
聚光 發布時(shi)間:2018-03-06 聚光 來源: 聚光 瀏覽量:1852
  為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有關精神和要求,提高國家環境風險防控能力、保障公眾健康,有序推進環境與健康工作,環境保護部于2017年2月22日發布了《國家環境保護“十三五”環境與健康工作規劃》。
  面臨的形勢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環境與健康工作快速發展的五年。《環境保護法》和系列環境管理文件中明確提出加強環境與健康工作要求,開啟了我國環境與健康管理制度化建設新征程。環境保護部全面推進《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環境與健康工作規劃》實施,明確風險管理是環境與健康工作的核心任務,組織實施系列環境與健康調查、監測工作,為掌握環境污染對人群健康影響和潛在風險奠定良好基礎;開展風險評估技術方法和政策研究,為構建國家環境健康風險評估體系進行技術儲備;強化專業人才隊伍培養,國家和地方環境與健康工作隊伍不斷壯大;發揮大數據在支撐環境管理科學決策中的作用,初步建成環境與健康信息共享服務系統;加強環境與健康科普宣傳,著力提升公民環境與健康素養。
  “十三五”時期,我國環境與健康工作仍面臨巨大壓力。環境與健康問題基礎數據缺乏、技術支撐不足問題依然突出,環境與健康管理制度建設、公民環境與健康素養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協調性亟待增強。環境與健康是一個復雜的科學問題,也是一個關注度極高的、敏感的社會問題,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國家長治久安和民族生存繁衍。全力推進環境與健康工作,把環境健康風險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將其作為推動環境保護事業發展的新動力,對于促進健康中國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指導思想
  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落實《環境保護法》《“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要求,進一步夯實環境與健康工作基礎,以制度建設為統領,將保障公眾健康納入環境保護政策,有效控制和減少環境污染對公眾健康的損害。
  基本原則
  預防為主,風險管理。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政策和科技等多種手段,對具有高健康風險的環境污染因素進行主動管理,從源頭預防、消除或減少環境污染,保障公眾健康。
  完善制度,夯實基礎。逐步建立健全環境與健康管理基本制度,做好與各項環境管理制度的銜接,掌握基本情況、基本數據,狠抓能力建設,不斷提高環境與健康工作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和信息化水平。
  統籌兼顧,多元共治。統籌當前與長遠、全面與重點、中央與地方以及跨部門協作等關系,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參與,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切實增強環境與健康工作的實效性。
  規劃目標
  掌握我國重點地區、重點行業主要污染物人群暴露水平和健康影響基本情況,建立環境與健康監測、調查和風險評估制度及標準體系,增強科技支撐能力,創新管理體制機制,提升環境決策水平,壯大工作隊伍,推動公眾積極參與并支持環境與健康工作。
  重點任務
  推進調查和監測
  強化重點地區、重點行業環境與健康調查。結合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等工作,增加以滿足環境健康風險管理需求為目的的調查內容,掌握環境污染問題突出且存在較大健康風險的地區、企業清單。選擇若干重點地區,開展環境健康風險源和環境總暴露調查,根據風險源分布、環境介質中主要有毒有害污染物水平、人群主要暴露途徑及暴露人群分布特點,提出環境健康風險防控措施。選擇重點行業開展調查,篩選基于環境健康風險的行業特征污染物,為制修訂環境排放標準、環境質量標準提供科學依據,加強有毒有害污染物源頭控制。會同衛生計生部門開展環境與健康影響調查,了解主要環境污染與人群健康狀況之間的相關關系,為制定污染防治及健康干預措施提供依據。
  探索構建環境健康風險監測網絡。結合推進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工作,綜合考慮環境管理需要及經濟技術可行性,在重點地區環境與健康調查基礎上,選擇若干典型地區進行試點,探索環境健康風險監測工作機制,研究技術方法體系,針對與健康密切相關的污染物來源及其主要環境影響和人群暴露途徑開展監測,持續、系統收集基礎信息,為及時、動態評價和預測環境健康風險發展趨勢奠定基礎。江蘇、安徽、山東、河南四省環境保護部門按照《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工作部署,繼續將與健康密切相關的污染物納入淮河流域重點地區環境監測工作。
  強化技術支撐
  建立環境與健康基準、標準體系。完善環境基準理論和技術方法,分階段、分步驟、有重點地研究發布基于人體健康的水、大氣和土壤環境基準。評估污染物對公眾健康和生態環境的危害和影響程度,公布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為實行環境風險管理提供依據;評估現有化學物質環境健康風險,公布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對高風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進行嚴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制定、發布環境與健康現場調查、暴露評價、風險評價等管理規范類標準,科學指導并規范相關工作開展。編制發布一批環境與健康數據標準,增強數據采集的標準化與系統性。
  完善環境與健康信息系統。統籌環境與健康監測、調查、評估、決策、信息發布等業務需求,結合推進生態環境大數據建設工程,拓寬數據獲取渠道,整合數據資源,繼續建設并完善環境與健康信息綜合管理平臺。組織開展環境與健康信息資源調查,編制信息資源目錄,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建立環境與健康信息共享機制,規范信息發布方式。加快環境與健康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建設異地信息災備中心,提升數據安全和業務連續性保障能力,確保重要信息系統和基礎信息網絡安全。
  推進環境與健康重點實驗室建設。在環境健康基準(水、大氣、土壤)、環境污染暴露評價、污染物對人體健康影響及風險評估以及核與輻射安全等領域,組織建設國家環境保護環境與健康重點實驗室,開展基礎性研究,增強科技創新能力。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環境保護環境與健康實驗室,支持地方各級環境保護部門開展環境與健康監測、調查及科研工作。
  加強環境與健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在部門培訓中增設環境與健康專題并制定業務培訓計劃,強化對各級領導干部和科研人員的崗位培訓。結合國家和環保科技人才選拔機制,著力培養中青年業務骨干。加強與國際組織、各國政府部門、國外權威研究機構的交流與合作,豐富交流與合作的內涵與形式,鼓勵與國外一流科研機構建立長期、友好、穩定的學術交流與科研合作關系,為加快培養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創造條件。
  加大科研力度
  強化環境基準和環境質量標準基礎理論及技術方法研究。針對我國環境基準和環境質量標準研究中的關鍵科學問題,結合我國環境特征和管理需要,以保障公眾健康為目的,以環境健康風險評估為手段,綜合消化吸收國際經驗和成熟方法,研究適合我國基本國情和區域特征的環境基準和環境質量標準理論與技術方法學體系,新型污染物環境基準推導技術和方法。
  開展環境與健康暴露評價、風險評估研究。啟動環境污染健康影響跟蹤研究,研究京津冀等重點區域主要大氣污染物暴露的健康危害。研究大氣污染人群精細化暴露測量技術,大氣顆粒物室內外滲透系數,污染物多途徑、多介質人群暴露貢獻率,典型區域的環境健康風險區劃及分級技術與方法。研究我國主要污染物、新型污染物及復合污染對健康影響的機理機制,針對環境內分泌干擾物、持久性有機物和重點重金屬,研發快速、方便、準確、靈敏、經濟的內暴露標志物檢測技術。
  開展環境與健康管理政策研究。研究以環境健康風險為約束條件的環境績效考評方法,環境污染健康損害評估技術方法與賠償機制,環境與健康事件社會風險評價方法,環境健康風險管理融入環境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環境標準、環境監測、排污許可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切入點和路徑,探索信息公開及風險溝通機制。
  加快制度建設
  建立環境與健康監測、調查和風險評估制度。以部門規章形式發布《環境與健康工作辦法(試行)》,明確工作目的、職權職責,規范工作程序和運行機制。成立環境與健康專家委員會,以提供咨詢、論證、參與風險溝通和宣傳教育等方式支持環境保護部門開展環境與健康工作。在環境保護政策制修訂過程中,推動增加保障公眾健康的條款和措施。鼓勵各地各級環境保護部門以解決基層環境與健康管理面臨的現實問題為切入點,積極開展環境與健康制度建設試點工作。
  加強宣傳教育
  開展環境與健康素養監測和評估。制定環境與健康素養監測方案,選擇代表性地區監測、評估不同人群環境與健康素養現狀及其影響因素,確定環境與健康宣教重點對象、重點內容及策略手段,有針對性地開展風險交流。修訂《中國公民環境與健康素養(試行)》。
  普及環境與健康科學知識。依據《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意見》《全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綱要(2016-2020年)》《中國公民環境與健康素養(試行)》和《“同呼吸、共奮斗”公民行為準則》,充分利用現有傳播技術和資源,進行相關科普讀物、視頻、教育讀本的開發和制作,大力普及環境與健康基本理念、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加強環境與健康輿情監測,了解社會關注熱點和焦點問題,及時回應公眾關切,加強科普宣傳,營造科學理性的社會氛圍。
  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
  將做好環境與健康工作納入生態文明建設和健康中國建設的重要議事日程。環境保護部依據《國家環境與健康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工作機制》要求,加強對環境與健康工作的領導及部門間協作。各地環境保護部門要參照《國家環境與健康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工作機制》,積極主動建立與衛生計生等相關部門間的協調工作機制,共同防范環境與健康問題。
  推動試點示范
  堅持政府引導、加強政策協同、強化能力建設,推動各地結合實際,謀劃并儲備一批環境與健康項目,堅持試點先行,重點突破,努力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加大資金投入
  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資金的機制。將環境與健康工作作為政府基本公共服務的組成部分,將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加強資金的統籌管理與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來源:儀器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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